2016年徐州会计培训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整理学习一
税法的构成要素
增值税
1.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的新增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注意】征收范围: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性质:价外税、流转税、从价税。
2.分类: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3.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标准: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小规模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税率: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3)零税率:出口货物
(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兼营不同税率:分别核算;未分别,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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