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会计网讲解会计证考试知识点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掌握,判断题)
我国的税款征收主要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等方式:
1.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税款,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多退少补。
这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
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因素,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纳税人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3.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经营品种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如:火车站、码头、机场、公路交通要道。
4.定期定额
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经营时间内的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5.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采用特定方式确定其应纳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的一种方式。
核定征收适习于以下情况: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6.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7.代收代缴
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收取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这种税款征收方式一般适用于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很难控制的领域,如受托加工应缴消费税的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并将税款缴入国库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小额、零散税源的征收。
9.其他方式
网络申报、IC卡纳税、邮寄纳税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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